大家都知道,異地就醫想要使用醫保報銷需要辦理異地就醫備案,但有部分群眾擔心,自己辦理異地就醫備案之后本地就無法使用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咱們一起來看看吧。
異地就醫備案后本地還能用嗎?
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為滿足跨省長期居住人員因探親等原因回參保地就醫報銷的實際需求,允許跨省長期居住人員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待遇。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需回參保地就醫的,可以在參保地享受醫保結算服務,并且原則上不低于參保地跨省轉診轉院待遇水平。
異地備案流程:
【1】先備案。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或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上線下途徑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2】選定點。參保人員申請異地就醫備案時,可直接備案到就醫地市或直轄市等,并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門診就醫時按照參保地異地就醫管理規定選擇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
【3】持碼卡就醫。參保人員在入院登記、出院結算和門診結算時均需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憑證。
可申請異地就醫備案人群:
【1】跨省異地長期居住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的參保人員均可以申請。
【2】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等長期在參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員。
【3】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異地轉診就醫人員,因工作、旅游等原因異地急診搶救人員以及其他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上述是有關異地就醫備案的一些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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